2、特邀辦理借記卡的信用卡客戶,辦理借記卡時間需晚于信用卡辦理日期。
2、特邀辦理借記卡的信用卡客戶,在借記卡發(fā)卡的30天內,信用卡消費滿200元(不限筆數(shù))且雙卡關聯(lián)還款首次綁定,即可在達標后的30個自然日內關注【廣州銀行信用卡】公眾號,回復“福利領取”領取120元刷卡金。逾期不領取,視為放棄獎勵。
1、場景一:特邀借記卡客戶辦理信用卡:
(1)借記卡客戶定義:持有我行1類賬戶的客戶;
(2)信用卡新客戶定義:指從未持有過我行任何信用卡主卡(Visa 卡、騰訊簡卡、廣贏卡、隨心分、隨意借、立享消費分期卡除外)的客戶;或此前持有過我行信用卡主卡,但截止活動開展前已正式銷戶滿一年的客戶。核卡時間以廣州銀行信用卡中心系統(tǒng)記錄為準,活動限主卡持卡人參與;
2、場景二:特邀信用卡客戶辦理借記卡:
(1)信用卡新客戶定義:指在2023年12月31 日前從未持有過我行任何信用卡主卡(Visa 卡、騰訊簡卡、廣贏卡、隨心分、隨意借、立享消費分期卡除外)的客戶;或2022年12月31日前持有過我行信用卡主卡,但截止活動開展前已正式銷戶滿一年的客戶。核卡時間以廣州銀行信用卡中心系統(tǒng)記錄為準,活動限主卡持卡人參與。
(2)借記卡客戶定義:持有我行I類賬戶的客戶;
3、活動中的“核卡”以首次隨卡寄送的信用卡函中注明的核卡日期為準。核卡當天算第0天。
4、活動中,雙卡關聯(lián)還款綁定僅限首次綁定,此前未通過任何渠道進行過借記卡與信用卡的關聯(lián)還款綁定。
5、活動優(yōu)惠計算金額以廣州銀行系統(tǒng)實際入賬金額為準,優(yōu)惠以刷卡金的形式在滿足條件的5個工作日內返還至持卡人信用卡賬戶:6、本次活動所有預授權、退貨、交易撤銷等未成功完成的交易均不算有效交易。如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還購買的貨品或服務,或因簽賬爭議及其他原因而產生退還消費款項導致實際入賬金額小于本活動規(guī)定達標消費金額的,廣州銀行有權追回已發(fā)放的優(yōu)惠;
7、每人指每位持卡人,同一賬戶名下若擁有多張卡或附屬卡,均視為同一持卡人;
8、如持卡人發(fā)生任何虛假、欺詐、用于經營性目的、惡意分單等違法或不正常交易,或持卡人存在任何違反《廣州銀行信用卡領用合約》《廣州銀行信用卡章程》約定的行為,或持卡人賬戶發(fā)生逾期凍結、銷卡等非正常狀態(tài)、或持卡人在出現(xiàn)疑似不正常交易但拒絕配合銀行進行調查,則廣州銀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對相關交易進行調查核實、拒絕該持卡人參加本活動、取消其獲贈任何獎勵的權利,以及在無法退還獎勵時對持卡人進行追償。廣州銀行信用卡中心有權視情節(jié)嚴重性向違規(guī)用戶索賠,并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并拒絕其今后參加任何優(yōu)惠活動:
9、廣州銀行信用卡中心有權在中國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范圍內修改本活動條款及細則(包括但不限于延遲或提前終止本活動等),并于廣州銀行信用卡網站、微信或其他相關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請客戶留意。
10、以上活動及其未盡事宜,仍同時受《廣州銀行信用卡章程》、《廣州銀行信用卡領用合約》、業(yè)務規(guī)定及金融管理相關文件約束。
11、客戶參與活動即視為理解并同意本活動細則。對于活動規(guī)則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廣州銀行信用卡中心24小時客服熱線:020-96699(廣東)、400-83-96699(全國)、86-20-96699(境外)。